3年前號召「重奪公民廣場」,掀起雨傘運動序幕的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儘管已為當年行為分別被判處社會勞動與緩刑,但港府不滿法院量刑過低,向上訴法庭申請刑期覆核。法官昨改為重判黃等3人6至8個月不等刑期,即刻入獄。此判決引發港人在爭取民主過程中,隨時遭當局「秋後算帳加刑」的恐懼。據悉3人會上訴到終審法院。
我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香港法院將民主人士黃之鋒等以非法集會為由判刑監禁,感到遺憾。他說,香港居民期待改革與民主,期待可選擇自己嚮往的生活與制度,而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司法獨立,更是港府對香港居民的莊嚴承諾,港方應認真看待香港人的熱切期望。英國外交部發聲明表示,希望本案判決不會成為日後合法示威的阻礙。
後演變成雨傘運動的「佔中」發起人陳健民指出,港府以法律阻嚇市民爭取民主是極愚蠢做法,這批青年回來時將帶著更強大的道德力量與專制政權周旋。
此次上訴法庭3名法官周二才針對港府提出的另一起「反東北發展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案件,對13名示威者由原本社會服務改重判8至13個月徒刑。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前天就稱:「已為入獄做好心理準備」。3人昨在數百名支持者聲援下,互相擁抱打氣後步入法院聆判。
上訴法官以《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罪名,指稱黃之鋒等3人在示威時漠視法紀,屬嚴重暴力,因此認為適合的量刑基準是黃之鋒應入獄8個月、羅冠聰10個月、周永康8個月。因黃、羅已完成社服令可扣減1至2個月刑期,最終黃被判入獄6個月、羅8個月、周7個月。
3人在等候裁決前神情嚴肅,周永康父母更忍不住哭泣。獲悉被重判後,黃之鋒等3人反而顯得輕鬆,微笑步進羈留室,黃離開法庭前振臂高呼「香港人不要放棄」,籲港人繼續爭取民主,聲援者則難掩傷心痛哭。
上訴法院180度改變原審判決,重判3人且即刻入獄的裁決,震驚國際,美聯社等媒體以快訊即時報導。英國《衛報》形容此判決是香港民主運動的挫折,3名最有影響力的年輕領袖因此失去自由。
判決除讓香港民主支持者憤怒外,美國會與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即刻發聲明指,黃之鋒等人因參與雨傘運動等示威而遭判刑,是對年輕一代民主運動的政治迫害,使香港自由與法治受損,美國應採取行動向中國施壓。美國聯邦參議員盧比歐批評這些對年輕人的政治迫害「可恥」。
法院宣判後,黃之鋒透過臉書發文呼籲「只願勸勉各位不要洩氣,下年(明年),當我們獲釋離開監獄的時候,給我們看到一群未放棄的香港人,還有一個充滿希望的香港」羅冠聰也稱,「民主運動就是絕望中尋找希望的藝術」。
香港法律規定被判處逾3個月且不得以罰款代替的監禁者,從定罪日起5年內喪失參選和當選議員資格。意味有機會未來在區議會或立法會奪得議席的黃之鋒,喪失2020年選舉參選資格。才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羅冠聰也無法參與議員補選。周永康原訂本月赴美攻讀地理博士的計劃勢必得延後。

資料來源:2017.8.18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