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羈押逾半年,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剛剛完成宣判,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力2年。

綜合媒體報導,面對5年刑期,李明哲當庭表示不會上訴,開庭過程李明哲一直低著頭,默默聆聽法官宣讀長約15分鐘的判決內容,其妻李凈瑜則全程旁聽。

根據中國刑法第105條,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對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李明哲是首位被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台灣人,更是首位被以上述罪名判刑確定的,是國內外關注焦點。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昨(27日)表示,中國法律操作彈性太大,從判刑至執行都是政治操作,至於李明哲何時會被釋放回台,目前仍難觀察。

資料來源:2017.11.28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