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長文發起「反妨害司法公正公投」活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天表示,法務部已根據司改會議決議,指派檢察司廣徵法學專家意見草擬法案,但尚未定稿,未來不排除會制定專章,在「偽證及誣告」罪章後將妨害司法公正的法條列入。
去年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司改委員對妨害司法公正罪入刑法有共識,決議為「確保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發現事實真相,應研議相關妨害司法公正罪,檢討湮滅刑事證據罪及偽證罪」、「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以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執法行為」等;法務部是刑法主管機關,會後隨即研議草案修法。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表示,當事人、執法者權利應受到保障,不過所謂司法首長也應該要受規範;依照檢察一體實務,檢察長可對個案指導,但應界定是否妨害司法公正;另外,如果要科以關說案件者刑事責任,攸關法律將來如何適用問題,修法時文字也必需定義清楚。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對此議題冷感,許多會員都認為公投是政治議題,檢協會是檢察官內部事務的溝通平台,專門為檢察官發聲,「不應對政治話題表態」。
資料來源:2018.2.6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