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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1次會議提案單
提案委員:蘇友辰 101年10月11日
(討論事項)
一、 案由:
為如何回應 馬英九總統指示記取蘇建和案三個教訓,推動深層的司法改革,以保障犯罪被害人人權。
二、 說明:
(一) 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已於今年(101年)8月31日宣告無罪定讞,雖然曾勇夫部長宣判後探望吳家時公開表示,還要再研議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以「幫助被害人家屬」,但如果閱讀名作家平路所發表的文章〈豈是一場勝負對決?〉(如附檔),當知如此作為是否會有如媒體操作所形成的不良效應,即可能再製造兩造同為被害人的激烈對立及對抗,加深社會帶恨的裂痕,模糊事件的焦點?
(二) 馬英九總統於今年9月8日全國律師公會舉辦第65屆律師節慶祝大會致詞時公開呼籲司法當局要記取三個教訓,包括在偵查階段杜絕刑求及不法取供、提升刑事鑑識水準及品質,以及擴大犯罪補償適用範圍並增加金額;另於今年9月28日在總統府接見蘇案義務辯護律師團亦同伸此意,法務部吳常務處長陳環亦在場針對建構國家級獨立及公正鑑識機構有所回應。
(三) 對於前開三個教訓的指示宜有所回應,如何透過立法或行政措施建立制度性的機制或配套,推動深層司法改革,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本小組責無旁貸,以促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