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愈來愈是美事
美國最高法院六月二十六日作出兩項支持同性婚姻的裁決,許多人 以為同性結婚在美國已經完全合法了,其實並非如此。美國憲法明言 ,有關婚姻的法律由各州自行制定,即婚姻法是屬於各州的權力,聯 邦不管,憲法亦未對婚姻表示任何意見。全美目前有十三個州已通過 同性婚姻合法化,另包括首都華府。但有三十七個州仍堅持婚姻是由 一男一女組成,即反對同性婚姻。
一九九六年,柯林頓當政時,國會通過所謂《婚姻保護法》(DOM A),裡面規定婚姻是由一男一女所組合而成。柯林頓在白宮簽字批 准這項法律,前幾年開始後悔,自認是八年總統任內的敗筆之一(另 一敗筆是非洲盧安達大屠殺,美國袖手旁觀)。最高法院上周三就是 把《婚姻保護法》中歧視同性婚姻的條款「幹掉」,四名自由派大法 官靠了中間偏右的安東尼.甘迺迪大法官的幫忙,以五比四的票數, 裁定同性婚姻不能享受聯邦福利的條款是違憲的!但這項裁決,只對 同性能夠合法結婚的十三個州和首都有法律效力。對另外禁止同性婚 姻的三十七個州,並無任何影響。五名大法官認為《婚姻保護法》中 不讓同性結婚享有聯邦福利,乃是違反美國憲法平等保護的原則。
最高院作出有利於同性結婚的裁決,要歸功於今年已八十四歲的紐 約婦人伊迪絲.溫莎(Edith Windsor)(左圖右,美聯社)。伊迪 絲四十多年前和絲婭.克拉拉.史普雅(Thea Clara Spyer)(左圖 左)相戀,這對蕾絲邊感情極好,她們在二○○七年跑到加拿大結婚 ,已患了老年失憶症的絲婭於二○○九年病逝。其時紐約仍不准同性 結婚,她們沒有夫妻名分,因此絲婭贈給伊迪絲的遺產,伊迪絲必須 繳交三十六萬美元的贈與稅。伊迪絲提出控告,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 院判決伊迪絲勝訴,但聯邦國稅局不服,官司打到最高院,於是才有 六月二十六日的劃時代判決。
最高法院那天亦處理了另一宗有關同性婚姻的訟案。九年前,加州 就開始實施同性結婚,但二○○八年加州通過反對同性結婚的「第八 號提案」的公投,支持同性結婚的團體乃向法院抗爭,聯邦第九巡迴 上訴法院判決公投無效,同性結婚有效。反對同性結婚的人士即向最 高院提出「第八號提案」,要求大法官判定這項公投提案有效,但五 名大法官(包括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和安東寧.史卡力 亞,但未包括甘迺迪)裁定不受理此項訟案,亦即維持第九巡迴上訴 法院的判決,加州仍可繼續實施同性合法婚姻。加州(特別是舊金山 )是美國同性戀的集中地,亞裔同志即有六萬六千人。
時代變了,時代真的變了!積極準備參選紐約市長的蕾絲邊、現任 紐約市議會議長克莉絲汀.昆(Christine C. Quinn,紐約華文媒體 為她取了一個很好笑的中文名字「柯魁英」),接受訪問時,口口聲 聲說:「我的妻子」(My Wife)。今年頗為轟動的電影《林肯》的 編劇人東尼.庫希納(Tony Kushner)是個同志,他也口口聲聲說: 「我的丈夫」(My Husband)。美國社會越來越能夠接受同性結婚, 主要是因風氣逐漸開通,大家的胸襟氣度愈來愈大,對同性戀和同性 結婚更能理解與容忍。
另一個原因是和政治有關。在歐巴馬時代,民主與共和形成兩極對 立,但最近有兩件大事,兩黨卻能攜手合作、同舟共濟,一是參院通 過移民法,二是同性婚姻問題。共和黨對同性結婚的態度比以前更加 開明、開放和開通,原因在於不少共和黨大老的第二代是同志,最有 名的是前副總統錢尼的四十四歲女兒瑪麗。她去年在華府和老情人結 成眷屬。另一樁兩黨合作為同性結婚賣力的事情是,二○○○年大選 打官司,代表民主黨的候選人高爾的律師是大衛.波伊斯,代表共和 黨候選人布希的是西奧多.奧森。這次為了打敗反對同性結婚的加州 「第八號提案」,波伊斯和奧森變成戰友,一起在大法官前為同性結 婚的合法性而辯護!
資料來源: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