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異議份子 不限軍中
對於陸軍下士洪仲丘遭禁閉處分枉死案件,我認為重點不在軍中, 而在我們這個社會一直沒有提供異議份子維持基本生存的環境,社會中的個人一旦得罪群體,根本無所逃於天地間,直至其中一方離去或 慘案發生才告一個段落,就中毫無妥協的空間。
據媒體報導,洪下士因參加屆退官兵座談會,向旅長投訴連上種種不公情事,長官們因而懷恨在心,藉機施以報復。我認為這個案件純 粹就是一群內聚力不錯的長官,為了維護集體利益並顧及面子,在公私兩便情況下串連成共犯結構,聯合霸凌即將退伍的異議份子。
對職業軍人而言,軍中意味著是他們長久要生存的另類社會,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會有潛規則,就會產生核心惡勢力,綁架整個組織, 其他人不管願不願意,必須捍衛那些莫名其妙的團體價值,否則連自己也活不下去。
類似霸凌事件,職場中處處可見,不但發生在軍中,也會發生在其它公部門,當事人根本求救無門,因為連機關首長也不敢得罪他們。
人命關天,這次事件當然必須懲處相關人員。但除此之外,也應該重視個案背後所呈現出來的共同性社會結構,想辦法活化公部門內部 既有的申訴管道,提供異議者可以生存的基本空間,否則類似悲劇還會繼續不斷發生,並不限於軍中。
資料來源: 【葉煬彬/嘉義縣/退休教育人員】中國時報 A12/時論廣場 201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