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道德標準 堵司法關說

【聯合報╱吳威志/雲科大科技法所副教授(雲縣斗六)】

2013.09.11 02:40 am

 

馬總統因為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及關說事件,不僅已讓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去職,馬總統更是親上火線開砲,國民黨考紀會也預定今天開會處置,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重視。本文非對令人聯想的政治鬥爭探討,而是針對此次防堵「司法關說」對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正面意義,加以推敲:
此案釐清民代職責的界限,司法正義是絕對不能任由民代藉監督預算或擁有法令刪修之權,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此案凸顯檢察系統仍是行政層級,具有上下隸屬之關係,檢察獨立亦應負擔行政責任,違失行為除會受到司法調查外,亦會受到行政調查,以正官箴。
此案廣義解釋「司法關說」的定義,對於個案的關心、關切、關懷、關注或關照均包括其中,只要權力擁有者實際意思表達於有權決定之司法人員,都是對於司法的傷害。
總統身為國家元首,具有任免官員之權,有其必要以更高的道德標準,要求其所任命的首長,應該謹守分際,而且,不論案件涉及金額多寡或官階多高。
政黨政治的本質,即在約束從政同志負起政治責任,縱未涉及法律責任之追究,但是任由「司法關說」影響社會風氣,造成人民喪失對司法的信賴,並非國家、政黨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