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稅制越來越不公平/殷乃平
針對富人設計的最低稅負制,明年課稅門檻由600萬元提高到670萬元,繳稅戶數將從4300戶降到1000戶以下,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課稅門檻上調是物價指數連動機制所致,不能稱之為富人減稅。但在最低稅負制下,有3300戶的富人可以倖免納稅義務,稅收自然大減,所謂的租稅公平似乎打了頗大的折扣,社會輿論自然大譁。

物價指數有利富人
最低稅負制源自於美國,早在1969年美國就因為在諸多租稅減免優惠規定下,富人從事節稅規劃,累進稅率的個人所得稅已課徵不到富人。因此,對這些富人高於課稅門檻的所得,另課徵比例稅率的最低稅負,以示公平。 不過,美國實施以來,物價上升,名義所得隨之上揚,免稅點一直未調整,產生了所得稅制下的納稅級距攀升問題(Bracket Creep),亦即當物價上升,人們薪資提高,實質所得卻未增加,在累進稅率下,納稅級距被迫推高,繳納的所得稅也因而增加。在最低稅負制下,則是很多原本在免稅點之內不需繳稅者,因為納稅級距攀升而被推入稅基之中。美國富人稅課徵對象不斷擴張,目前已超過450萬戶,不少中產所得者也被納入,不平之鳴時起。2012年共和黨主導通過2012年租稅救濟法案,將免稅門檻從US$50,600提高到US$51,900。 為何美國寧可每年立法調整,而不採用物價指數連動機制?原因是它的缺點很多,機動調整看似公平,實質上無法顧及實際經濟環境,如台灣採用累積的物價指數超過10%,而不管物價累積期間的長短,就會出現目前的狀況,最後納稅的富人戶銳減為不到1000戶,使得最低稅負制原始目的幾全喪失。 其實,物價指數連動機制同樣適用於遺產稅的扣除額之上,明年,在物價指數累積漲幅超過10%,遺產稅的被繼承人個別扣除額提高到5萬元至60萬元間,遺產總額的免稅門檻也提高到1500萬元。在租稅公平理論裡,遺產稅屬於跨世代的公平,盡量求取每個人天生的立足點平等。然而原本高度累進的稅率被大幅降為10%的比率稅,世代公平幾乎蕩然無存,過於大方的物價指數連動,再讓遺產稅的功能削減。若加上前朝大幅調降土地增值稅的累進稅率,已經讓台灣稅制結構中,平均地權與平均財富的結構設計變的支離破碎。 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也隨物價指數連動,2013年免稅額與扣除額各提高3000元與6000元,號稱有349萬戶受惠。可是細觀之,最高稅率40%的有錢人免稅額3000元,可以少繳1200元的稅;6%稅率的窮薪資階級同樣的免稅額只少交了180元的稅,在這種機制下,永遠是對富人有利。
盼建公平租稅環境
台灣的稅制原本是按照國父孫中山先生在民生主義中的累進架構規劃,所得分配的均度一直在世界各國中名列前茅。但近年來,稅制結構在各界減稅、免稅的聲浪中,一再被破壞,國民平均租稅負擔不斷降低,所得分配日益惡化。馬總統上任以來,兩次稅改均未竟其功,在民調不高、沒有連任的壓力,又力尋歷史定位的背景下,是否能夠拿出最大魄力,將台灣的稅制撥亂反正,為後世立下一個公平正義的租稅環境,應為國人所迫切期盼。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