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在2006年6月26日「國際禁毒日」,其當局以大規模宣判販毒案件,藉以宣誓打擊毒品犯罪。在深圳就有八十名毒販被判處死刑,有人甚至在判刑確定後,立即被押至刑場執行。另外在廣東也有兩名來自台灣的民眾因走私毒品被判處死刑。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指出,走私毒品在台灣也有很重的刑責,但中國大陸對於死刑的判定比率甚高,對於人權的侵害也甚大,對於台灣民眾在大陸地區觸犯法令,政府是否應多些努力,儘量替其爭取權益,以免因而喪失生命的憾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