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某國中女學生及其家長,在縣議員的陪同下,控訴其學校主任對女學生性騷擾,並出示52封主任給女同學的情書,對於校方的處理態度也表達不滿,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與公道。但校方否認教職人員有行為失當的情形,也出示女學生的書信,無任何曖昧的言語,認為只是單純的師生互動。雙方各說各話,目前此案已進入校園兩性平等委員會的調查程序,預計結果於兩個月內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