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環評案件延宕,擬改為二次補件未過即退件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28,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行政院環保署環評案件積案嚴重,廠商也頻頻抱怨環評作業時間冗長。為改善此情況,環評委員提議,若遇重大開發案件,將改為二次補件後,資料仍不完全者,以退件論,若堅持開發,可重新送件,以新案申請。但工業局對此提議則持不同的看法,認為如此一來,有許多的重大投資案都無法進行,反而有益無害,希望環保署能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