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電子監控性侵假釋犯實施以來,目前全國地檢署已針對10多人進行科技監控,普遍認為效果頗佳,但常因電子監控器戴在手上,當事人害怕遭到異樣眼光注視而有排斥心理,往往需要一番勸導,或以戴在腳上進行監控。
有些個案戴上儀器,並經過三個月評估期後,因表現良好而不需再戴。甚至有聽到要戴電子手銬而馬上消失蹤影的情況發生,觀護人表示,若假釋犯再不報到,最後將會撤銷假釋,再度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