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環保法規陸續增列了公民訴訟條款,在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的前提之下,公民經濟或環境因此遭受損害,與公益有關的眾人可進行「公民訴訟」來對抗政府機關。
由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發起的「公民訴訟諮詢服務」,正在籌設當中,希望能協助受到污染之苦的民眾藉著「公民訴訟」向行政機關提起救濟,以司法力量監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