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眾議院通過新法案,未來若尚在偵辦中的刑事案件,執法單位與媒體間若有以資訊換取金錢或其他的報酬之情事,兩方均屬違法,賣方以刑事罪名究辦,買方則以輕罪論處。此法案一旦正式立法,將嚴重打擊司法界不肖人物及專揭他人瘡疤的狗仔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