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已培訓出29名視協員,供已進入職場的視障者申請,為視障者提供文件報讀、掃描清晰度辨識、製作報表、電腦簡報等工作,以協助視障者提高工作效率。申請視協服務每月最多60小時,最長3個月,費用全數由勞工局負擔。

(資料來源:2007年7月16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