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釋出獄者勿忘加入健保,以保障就醫權益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7 月 20,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中央健保局承保處長許建盛提醒出獄的受刑人,勿忘加入健保,以保障就醫權益。 依健保法規定,受刑人入獄服刑兩個月以上即喪失投保資格,但減刑出獄後可依適法身分辦理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