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冤獄判賠1億零175萬美元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7 月 30,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美國史上最大冤獄賠償案26日由波士頓地區聯邦法官葛特納做出裁決。 1965年波士頓男子譚利奧、葛瑞科、李蒙和薩瓦提被控殺死黑幫分子狄根,四人後來分別遭麻州法院判處終身監禁及死刑,但關鍵證據卻遭到FBI聯邦調查局隱瞞,故證據被發現後,此案重新審理,四人並獲得平反。遺憾的是,其中譚利奧與葛瑞科兩人已在監獄裡過世,李蒙及薩瓦提則在經過數十年的牢獄生涯後,終於有機會走出監獄與家人團圓。波士頓聯邦法官葛特納判決,李蒙等四人及其家屬應獲得國家共1億零175萬美元(約台幣33億406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