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木柵再興社區「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收容愛滋病患引起當地住戶緊張,社區管委會以其違反社區規約「住戶不得將社區建物提供收容或安置法定傳染病患」為由要求遷離。一審認定愛滋病屬於法定傳染病,為維護住戶健康及居住品質,判決關愛之家應另覓他處安置愛滋病患。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則依新施行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增修條文:「愛滋病感染者的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安養、居住或其他不公平待遇」,改判關愛之家不必搬遷,全案定讞。此為國內首件保障愛滋病患居住權的確定判決,意義重大。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樂見此愛滋人權訴訟案勝訴,但國人對於愛滋病的不解與恐慌仍是存在,不會因一件確定判決改變,而台灣愛滋病感染者日益增多,建議有關單位應儘速訂定愛滋感染者民間收容管理辦法,才可消除居民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