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結婚證書可先議定婚姻契約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8 月 21,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現代婦女基金會委託律師擬定的現代版結婚證書,只要以公證方式簽訂婚姻契約,暴力、外遇、家務分工、生活費用等問題都可先議定,若有違反情形,均可要求違反一方支付懲罰性違規金,金額可由雙方約定,但如果是過於離譜的金額,未來對簿公堂時法官不一定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