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刑事系副教授林裕順於2007年9月18日聯合報發表「律師陪訊護人權,也要防串供」一文。

針對律師陪同犯罪嫌疑人接受檢警第一次偵訊一事,林裕順表示,此制度因為偵訊過程公開透明,自白任意性及信用性獲得保障,大大提升訊問品質與司法判決的公信力。但卻不認同法扶基金會之建議,而貿然讓陪同偵訊的辯護人恣意發言、申請調查有利證據等,否則將有礙偵查的效率,且易招致混亂。另外,若於偵訊之時,檢警發現有律師包庇、串證,應勇於揭發追訴,且律師公會也應本著專業倫禮加強內控,方能使此制度獲得民眾歡迎,並施行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