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賦予國內法律上效力。兩公約內明定適用兩公約遵循之解釋原則、現行法令與行政措施如何遵照兩公約進行因應改進、政府間的協調聯繫、與國際相關成員合作等,促使人權保障獲得更進一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