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處理二二八受難者申請賠償認定,而設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專責,聘僱12位人員,人員之任用不須經國家考試,只要提經董事會同意即可,依據現行辦法,基金會將在2010年6月結束。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受難者賠償金申請已於三年多前截止,今年至8月底止皆無新申請案,但基金會仍正常運作,12位專職人員平均月薪近五萬二千元,建議行政院直接裁撤該基金會以節省公帑。

行政院高層回應表示,二二八基金會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政府有必要協助基金會永續經營,轉型為教育文化紀念性質機構。至於員工待遇是否有不合理之處,將會檢討。

(資料來源:2007年10月13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