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纏訟多年,被告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三人於高院更一審被改判死刑,但此判決卻遭到最高院駁回,並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此案關鍵證物「菜刀」未作刀紋鑑定,連國際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美籍病理專家魏區、法醫石台平均作證指摘法醫所的鑑定缺乏「工具痕跡比對」、「法醫人類學」之專長領域者參與,高院對於以上有利於被告的證述是否屬實且可採信?未審酌也未說明不採信原因,僅憑「推定」就作為判罪依據,高院有理由不備之違法,乃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蘇建和三人的辯護律師蘇友辰聽聞此消息,直呼「太好了!」他表示,蘇建和三人不怕調查真相、不帕證物出現,希望更二審能針對發回理由詳加調查。

(資料來源:2007年11月2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