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某所國中四名男學生對一位個性內向的男同學玩「阿魯巴」遊戲,造成該名男同學生殖器與睪丸瘀血紅腫破皮、自尊心受損、尷尬與性方面受創。
此事涉及性器官及疑似強欺弱的校園霸凌事件,校方即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教育局、113婦幼保護專線。同時對當事學生進行輔導,並召開三次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二次法律與兩性教育,將四名動手學生各記一大過處分。值得注意的是,台中縣警方在調查後,將四名動手的男學生依猥褻罪嫌函送少年法庭,為國內首見。
律師陳建良對「阿魯巴」遊戲演變成妨害性自主的刑案表示,此案具有高度爭議,猥褻罪的要件須在客觀上有足以引起性慾的行為,而四名男同學的舉動若屬惡作劇,則難構成猥褻。
(資料來源:2007年12月4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