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針對「工會法修正案」達成共識,除現役軍人及國防部所屬軍火業員工外,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的公務人員均享組工會權利,但暫不開放教師擁有「罷教權」。民進黨對教師無罷教權未明列於條文內表示異議,但立委賴幸媛表示,教師無罷教權可另做附帶決議,一年內完成勞資爭議處理法和團體協約法等修正。

另外,行政院院會也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明訂教師及教師會不得採取罷教,或其他阻礙教學或對抗等爭議行為,違者最高將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鍰。其他條文也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強化教師勞動權益、明確區分教師救濟管道等等。

(資料來源:2007年12月6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