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兵林軒霆93年8月在左營新訓中心泳池接受「漂浮訓練」時,因遭到兩名訓練官懲罰式訓練,氣力放盡溺水成植物人。台北地院認為海軍訓練確有疏失,救護設施不足,且未在第一時間進行急救,故判決海軍應賠償1千7百34萬餘元,創下我國單一個人獲國賠金額的最高紀錄。

(資料來源:2008年1月11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