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國際勞工協會、鄭南榕自由基金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等數個社運、人權團體日前共同召開「性權拉警報─站穩社運自主崗位」記者會,同時公佈「2007年十大違反性權事件」。

違反性權榜上有名的包括,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形成之網路「文字獄」;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大陸配偶申請長期居留的財力證明提高金額;立委提案優生保健法納入4小時守貞教育;宗教團體反同志就業保障條款;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卻未明確規定協議不成的解決方案;同志伴侶關係納入家暴法,但同志婚姻卻不受法律保障;學校打壓,跨性別教師工作權不保;軍校不得結婚懷孕生子,警校招生限男性不違法;政治人物帶頭高喊性別歧視語言;內政部反對性交易合法,研議修法「娼、嫖都罰」。

鄭南榕自由基金會董事長邱晃泉建議,國人可積極推動對國會的監督,如仿效香港,將法案置於網路徵詢公民意見,及仿效聯合國,讓NGO團體於立法院會中限時闡述意見,並列入會議紀錄。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對於性議題指出,十大侵權事件中,就有七項與通盤法律佈局有關,因權力操作產生的不平等,卻不見「性權」成一公共議題被討論。另外,「守貞」是性議題的觀點之一,不應強制要求配合,應給予多元的觀點。

(資料來源:2008年1月19日自由時報、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