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長年編列的文化預算不足,且補助機制的設計也相當不合理,造成小團餓不死、大團難存活的怪現象。

文建會目前補助對象分為音樂、舞蹈、傳統戲劇和現代戲劇等四類。但在太過強調「公平」的前提下,包含國際級大團、正發展的中團、有潛力的新興小團,全部都被放在同一基礎點上進行審核,造成排擠作用。

每年都有藝文團體要求檢討補助機制的聲浪,還提出「分級」主張。但要如何分級?客觀的評斷標準為何?難有定論。而文建會及國藝會如同雙頭馬車的行事,也引起是否需要整合的討論。

(資料來源:2008年2月26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