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1年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明訂雇主應提供女性員工哺乳時間及生理假。北市府為落實兩性平權,還大力推動各機關設置哺乳室。

不過,北市議員在調查市府機關實施實施情形後,發現哺乳室的設置大多僅是虛應故事而已,有的設在康樂室、茶水間,有的雖另闢一室,卻樣樣俱缺,沒有洗手檯、尿布檯及存放母乳的冰箱,甚至久未打掃,昆蟲屍體滿布。在生理假方面,市府278位女性員工中,有7成2未請過生理假,僅有2成6請過,其中有3位曾遭主管刁難。

遭議員點名哺乳室亂象叢生的單位皆表明會立即改進,至於性平法對生理假的規定,北市府人事處主秘張建豐表示會積極宣導,包括生理、育嬰、分娩、哺乳等假,都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員工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資料來源:2008年5月14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