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新莊鈴木華城失火,火苗由三樓竄出,順著大樓天井往上延燒,有廿餘住戶遭波及,釀成三死兩傷悲劇。消防局鑑識起火原因,排除自燃、遺留微火、電器異常等可能,不排除與兒童玩火有關。檢察官即據此認定,起火戶的六歲男童玩火不慎而肇禍,當時在睡午覺的母親張雅惠疏於注意,依過失致死罪將母親起訴。

母親張雅惠則大聲喊冤,指兒子雖會玩打火機,但他均否認玩火,檢察官認為火災與兒子玩火有關實在太不公平。與丈夫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未繳清,之後還可能面臨高達數千萬元的求償,對未來感到相當無措。

法界人士對認為,檢方這樣的見解並不多見,其概念應為家長知悉小孩會玩打火機,且經常玩打火機,應注意卻未注意以致釀災,故應負連帶刑責。若此案判決有罪,未來家長在對未成年孩童的舉止可得加以注意,稍一不慎可能就面臨官司。

(資料來源:2008年10月15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