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網路書店」在去年販售金馬影展套票時,因程式疏失,於回覆會員註冊成功的電子郵件中,竟夾帶先前註冊成功的477位會員個人資料。曾郁智等17名被害人認為博客來讓個人隱私遭破壞,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博客來依個資法及侵害隱私權賠償每人9至1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本案確因被告人員業務處理疏失,才將原告的個人資料附在購票確認系統回覆電郵,公開揭示和購票無關的第三人,屬侵害隱私權,因此判決原告主張有理,須賠償每人2千4百元至1萬1千9百元不等。至於違反個資法部分,由於博客來非「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非公務機關,因此原告無法據此求償。

(資料來源:2008年11月20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