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接受媒體專訪,針對律師會見被告遭檢方監控、律師傳達被告想法遭法務部認為詆毀司法…等,直言「這是台灣人權大倒退」。

黃瑞明指出,這不只是律師與被告的事,是悠關國家公權力是否被濫用、人民是否還有思想自由等基本人權。最近法務部和檢方的種種作為,嚴重壓縮律師權,干預律師接見當事人,等於沒有祕密通訊自由,有違憲之嫌,而律師傳達被告審判之外的言論,應屬思想、言論自由範圍,沒有理由不能對外傳達。若憂心律師協助被告串證,成為犯罪者共犯,刑法即訂有處罰規定,但現在卻將整體律師視為罪犯,限縮職權,使得律師功能無法發揮,保護人權的意義也無從實現。

(資料來源:2008年12月8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