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交流頻繁,通婚數量更已達29萬餘對,若以每陸配家庭育有一子計算,陸配家庭人口近百萬,若再加上在大陸尚無法來台的陸配及陸配在大陸的父母或子女(前段婚姻所生),陸配政策事關兩岸上百萬人權益。

陸配在台權益,關乎家庭經濟、小孩未來等,但陸配問題同時牽涉多個政府部門,陸委會雖提出多項改善措施,但很多政策依然無法一次到位,只能不斷檢討、循序漸進推動。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陸配是新台灣人、台灣媳婦,若我們的親人在外國遭受歧視,會做何感想?要將心比心啊!」賴幸媛長期以來就對弱勢議題特別關注,上任後即著手研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目前已送至立院審查,希望在今年春天能順利通過。

修正草案中,將取得身分證的門檻由8年減為6年,還訂定「轉換折抵規定」,已在台度過兩年團聚期的陸配仍可適用新法;陸配只要合法入境,即享有工作權;取消遺產繼承限額2百萬元的規定;只要陸配取得設籍資格,即可將前婚生子女接來台同住,但為免造成社會福利的負擔,目前每年開放60位名額。

(資料來源:2009年2月16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