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家暴通報案件較前年成長1成,被害人主要集中在30至35歲婦女的比例高達4成,未滿18歲的兒少受暴案件增幅也達2成。
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康淑華指出,30至35歲有婚姻關係的女性,正值人生經濟、生活、照顧孩子與公婆的壓力最大的時候,很容易與另一半發生衝突,一旦對方是用暴力解決問題者,悲劇就會發生。據國外專家研家,婦女從求助到脫離施暴者身邊的過程,平均來來回回7次才會成功脫暴,可能原因有經濟來源掌握在丈夫手中、擔心離婚後孩子被貼上標籤、被施暴者控制等。
兒福聯盟統計近4年來重大兒保新聞,發現兒虐致死案以6歲以下最多,去年有24件重大兒虐新聞,有6成7是因家庭關係衝突或失調,其次是健康問題。兒盟研究發展處組長李宏文表示,景氣不佳,人人都生活在壓力鍋內,這時孩子很容易變成父母的出氣包,籲政府救經濟時,也不要忘了救救受暴兒。
(資料來源:2009年4月27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