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日前邀請五院院長進行座談,雖是非正式會晤,但亦是憲政史上所罕見。因憲法雖賦予總統有調解五院爭執的權限,但憲法學者長期以來皆認為不適合,因此馬總統認為這方面的爭議,應由大法官作出解釋,釐清院際間職權為宜。
馬總統強調此次會談非根據憲法第44條調解院際爭議,而是希望提供溝通與互動平台,以促成五院間更緊密合作。馬總統特別提到,凡是侵害人權事,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希望政府思考如何落實人權保障,達到提升台灣人權的願景目標。
(資料來源:2009年5月6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