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以下企業勞工也可要求加保勞保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7 月 14, 2009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求職旺季來到,勞保局提醒社會新鮮人,一定要注意公司是否有投保勞保,四人以下企業勞工也可要求加保,若雇主有「高薪低報」的違法行為,可向勞保局提出檢舉。 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指出,現行勞保費率為每月投保薪資的7.5%,其中兩成為勞工自付;投保薪資分為22級,分別依照勞工實際薪資決定投保哪個薪資等級,原則上只能高報,不能低報。 投保勞保即享有生育、傷病、失能、死亡等給付,未來若投保年資與年齡達退休規定,還可申請老年年金給付,每月可享月領退休金的生活。 (資料來源:2009年7月11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