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表示,在與移民眾協調後,達成對在台逾期居留的陸籍配偶放寬標準的協議。過去喪偶且無子女的陸配,會被遣返回大陸,而目前在台逾期居留的陸配約有4千多人,通常因不了解規定、資訊不足或其他因素未辦理延期,而成為逾期居留人口,隨時可能被強制出境、管制來台。

為保障喪偶陸配的權益,只要是未再婚的陸配都可繼續待在台灣,但必須先回大陸,再重新申請入境,受惠者將包括準時離境後又有意願返台的陸配、逾期居留被遣送回大陸管制一年後的陸配,及喪偶後逾期居留未滿一年者。

(資料來源:2009年9月30日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