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今年五月批准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透過帛琉等四友邦連署欲將兩公約批准書送至聯合國存放,但遭聯合國以「一中」為由拒絕。

聯合國祕書處於6月15日回函表示,依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內之唯一合法代表」,因此無法接受存放我國兩公約批准書的要求。

外交部日前以查照案送至立院,強調「鑑於國際政治現實」,我國的兩公約批准書送交聯合國存放「確有困難」,但為彰顯政府保障人權並落實兩公約內涵的決心,將配合兩公約施行法,於二年內完成相關法令的制定、修正或廢止作業,期與際人權體系接軌。

(資料來源:2009年11月20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