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布「98年台灣地區廉政指標民意調查」,調查項目包括公職人員申報財產、設置專責廉政機關、檢舉貪污不法、掃除黑金貪污、總統與行政院動廉政工作成效、縣市長推動廉政工作及主動查辦企業舞弊等7項。

主動查辦企業舞弊部分,今年稍進步為34%;對公職人員申報財產表示肯定的民眾略增為67.6%;檢調掃除黑金貪污的成效,有高達61%民眾不滿意,顯示檢調工作辦掃黑,仍有改進空間;法務部積極推動設置專責廉政機關的支持率降為72.9%。

另外,法務部也對於與廉政工作有關的24類公務人員的清廉度進行調查,公立醫院醫療人員連兩年居冠,一般公務人員由去年的第2名退至第3名,地政人員則由第3名升為第2名。值得注意者,檢察官退步1名為第9名,法官退步2名為第11名,均需司法院與法部督促改進。而立法委員的排名大幅落後至第23名,顯示立委的形象需好好檢討,敬陪末座者則為河川砂石管理業務人員。

(資料來源:2009年12月31日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