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提醒打工族,不論正職、兼差,或試用期員工,只要僱用員工五人以上(包括工讀生、臨時工),公司就要在員工「到職日」幫員工辦理勞保,若雇主拒絕,員工可向勞保局申訴。

有些雇主會以「工讀生不用保勞保」或「試用期不需加保勞保」等理由,拒絕為員工加勞保,使員工喪失權益。勞保局表示,勞保是學生打工族最易忽略的權益,雇主更常以錯誤觀念誤導,事實上,只司公司規模五人以上,雇主就必須在每位員工「到職日當天」加保。若雇主未依規定,勞工可先向雇主反應,反應無效可向勞保局檢舉,雇主將被處以罰鍰。

(資料來源:2010年6月25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