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3)日核定桃園縣於103年12月25日起升格為直轄市,原住民鄉也因此消滅、喪失自治權。行政院長陳冲表示,對於原住民族地區區公所組織及權限,規劃藉由事權下放或委託辦理方式,跟當地原民切身相關的業務,授權區公所辦理。
原住民團體在內政部通過升格案後就在立法院召開過記者會,質疑5都升格後已經有5個原住民鄉喪失自治權,這次桃園縣升格將讓復興鄉消失,重蹈5都升格的覆轍。
原民團體認為,行政院應立即研議恢復已遭併吞5原鄉的特殊自治權利,否則不排除發動更多的抗爭,以保障原住民族的生存權。
陳冲核定桃園升格時,也注意到這點。他說,桃園縣改制直轄市後,轄區內原住民族權益應予保障,桃園縣政府已規劃設立原住民族專責機關扶植經濟事業發展,對於原住民族地區區公所組織及權限,規劃藉由事權下放或委託辦理方式,跟當地原民切身相關的業務,授權區公所辦理。
陳冲表示,請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協助桃園縣政府落實執行,並加強對外溝通說明,以妥善解決有關原住民族權益的各項問題。
(資料來源:2013/01/03 NOW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