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5名越南籍的看護工逃出老人養護中心,指控遭雇主極盡剝削,不僅扣押她們護照,不准外出,並揭發每日還得工作16小時,且1人最多要照顧超過40個老人等壓榨外籍勞工的情事;更指出養護中心甚至會把老人綁起來,綁得不夠緊他們還會挨罵。倘若此一事件屬實,則再次凸顯出我國外籍移工及老人照護的人權問題。
事實上,從幾年前高雄捷運外勞暴動事件的發生,已暴露出台灣外籍勞工的人權問題。一直到今 [2009) 年2月美國國務院針對全世界190多個國家在2008年的人權狀況所作的評估,報告內容仍指出台灣外籍勞工受到剝削等問題依然存在,此事件的發生又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關於老人的人權,雖然,早在15年前,台灣已經邁入老人的國度,然而,至今仍然是一個缺乏「老年意識」或「年齡意識」的社會。而老人福利機構,如何妥善管理,使機構內長者獲得良好照顧品質,應該是政府要關注的問題。筆者呼籲政府平日應辦理不定期查核輔導外,並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以確保長者在機構內可以獲得完善且有尊嚴的照顧品質;並應定期稽查,依照法規規定對機構進行檢查,凡有違規部份,皆依法裁處,並輔導各機構改善相關缺失。
在馬總統於今年完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宣示台灣人權與國際接軌的同時;我們呼籲政府對於外籍移工應在人道主義之原則下給予人道對待與人道關懷,善盡保護外勞責任,並應針對外籍勞工在台工作之特性,研擬周全之保護措施,健全管理方案,建立外勞保護體系,以確實保障外勞基本人權,同時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增進社會對於多元文化的真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