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由立法委員洪秀柱、雷倩、李復甸辦公室所主辦之「從藝人的大麻案談毒品案件的人權保障與法治精神公聽會」假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舉行,出席人士包括法務部調查局六處處長柳煌、科長胡仕雄、緝毒科林維成、法務部矯正司專門委員謝豐興、專員江俊宏、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長柳家瑞、科長李聰輝等政府官員,及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立法委員李復甸律師、榮民總醫院毒物科主任蔡維禎教授、中華民國演藝工會高振鵬主任秘書、全國藝能總工會會長余天等人。
李永然理事長於會中指出,政府查緝大麻的執法動作相當有意義且重要,但在執法過程中首重「依法行事」,再者應避免有侵害人權的情況發生,且對於藝人的隱私權及名譽權應給予保障,至於勒戒過程,則須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為圭臬,謹慎為之。蔡幸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