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曾規定於本年7月1日起,民眾請領換發新版身分證須按捺指紋之宣佈,引發正反意見不同的看法。本會針對內政部依戶籍法第8條第2項,國民請領身分證時須按捺指紋之規定,除積極參與「全民拒按指紋行動聯盟」,並於94年5月19日召開「談全民指紋建檔之爭議兼論改善治安敗壞之對策」座談會,本會李永然理事長以「按捺指紋請領身分證之合憲性」專文,表明對「戶籍法」第8條第2項及第3項是違憲的條文之立場,並呼籲政府應審慎評估全民指紋建檔對人民權益可能造成的侵害及不可罔顧人民的基本權利之聲明。司法院大法官針對捺指紋換身分證是否侵害人權之問題,因事關人民權益,除先於94年6月10日作成暫時處分,暫時凍結戶籍法第8條第2、3項適用之外,並兩度召開說明會及釋憲言詞辯論,於94年9月28日以釋字603號解釋,宣告強制全民捺指紋領取身分證的規定違憲。本會李永然理事長針對大法官釋第603號解釋頗感欣慰,畢竟大法官以守門人的角色,善盡維護憲法保障人民基本人權之責,相對的人權立國的價值更形確立。(有關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文已登載本會網頁)中國人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