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一個普世價值,當今世界各國莫不就人權的內涵予以闡述、規範保護。然而早在1945年於美國舊金山召開聯合國制憲會議通過《聯合國憲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時,其序言中(Preamble)已蘊含了尊重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等基本精神,惟可惜的是《聯合國憲章》並未明確規範人權之具體內涵及保障方式。直到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發表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才將人權之具體內涵及保障方式詳盡地列舉並納入規範,將《聯合國憲章》所揭櫫尊重人權之精神予以具體化。因此,《世界人權宣言》著實地將人權之概念國際化,為人權史上一個重大的里程碑。為了紀念這個特殊的日子,遂將往後每年這一天定為「世界人權日」。

《世界人權宣言》發表至今年已邁入第六十年,自從《宣言》在1948年通過以來,一直是鼓舞著各國和國際努力去推動和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原始文件。今年人權日的主題是「尊嚴公義你我有份」,其顯示了此宣言的核心價值:每個人都有其固有尊嚴及平等、不可剝奪的權利,且為世界自由、正義及和平的基石;它是有普遍性的,不朽的,有充沛活力的,和我們每一個人相關。此主題加强了《世界人權宣言》的願景,是對普遍尊嚴和正義的承諾;那不是奢望,也不是夢想。

中國人權協會秉持《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人權理念,自1991年開始每年皆會發表當年度台灣地區人權指標調查,藉由人權指標調查與評估,喚起社會大眾共同關心並督促我國人權之現況與發展。今年也不例外,除依往例進行「司法」、「政治」、「婦女」、「兒童」、「老人」、「勞動」、「身心障礙者」、「文教」、「經濟」、「環境」等台灣十大人權指標調查外,為了解原住民族人權的現況,並提升我國對原住民族人權的重視,在今年率先提出「原住民族」人權指標,共計十一項人權指標調查;並於12月7日在「世界人權日」前夕,發表今年度台灣人權評比調查結果,藉由人權指標的發表,檢視過去一年來台灣人權進步的程度,且藉此提醒政府在人權上面需要努力的方向。

在「世界人權日」六十週年,本會特規劃「人權週」系列活動,希望在此值得紀念的日子裡,藉由「人權週」活動舉辦,引領社會大眾更加關注台灣乃至全球人權發展現況,尊重每個生命存在的價值及基本人權,激發更多社會人士參與人權維護工作。在此我們也要向懷抱超卓願景的《宣言》最初起草者,向全世界為實現他們的願景而奮鬥不息的許許多多人權保衛者,表示敬意(本文作者李永然律師為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
李永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