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協會「台灣原住民工作團」在97年8月22日假台北律師公會舉辦「原住民族保障面面觀:生存權與居住權座談會」,探討原住民族生存與居住權益,以及與原住民族息息相關的土地政策,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原住民族的關懷與重視。經中央通訊社報導如下:

捍衛生存居住權 人權協會為原住民族發聲
更新日期:2008/08/22 18:2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國人權協會台灣原住民工作團今天舉辦「原住民族保障面面觀:生存權與居住權」座談會,探討原住民族生存與居住權益,及與原住民族息息相關的土地政策,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原住民族的關懷與重視。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表示,政府尊重原住民而訂立出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並保留土地予原住民族優先使用,但過去因為原住民不諳漢人的法律,許多巧取、強奪事件頻出不窮,使得許多土地及保留地落入非原住民的手中。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科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說,原住民族基本法公佈施行已滿三年,期間也制訂許多法規命令在保障原住民族,但目前仍有許多因素導致原住民族無法享有基本法賦予權利,主要是雖已有初步法律條文,但具體的權利內容仍需另行立法或訂定。
溪洲部落發言人張祖淼認為,原住民是台灣最早也最有資格的主人,族人愛土地、愛山、愛水,即便是開發,也以最不破壞大自然的方法進行,原住民沒有偷竊過這塊供他們生活的土地,不以價值衡量並且與世無爭。
張祖淼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的權利。」但法源僅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內的原住民,非原住民族地區的原住民不在保障之列。
開南大學教授楊仁煌說,台灣原住民族的近代史是一部被殖民的歷史,教科書中描述,台灣十六世紀中期,葡萄牙人經過台灣,叫了一聲「Ilha Formosa」,台灣就誕生了,這對於原住民而言是一件可笑的事。原住民族認為「不是你們發現了我們,而是我們看見你們亂來。」
楊仁煌希望政府能真正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實質內涵,維護原住民族尊嚴、保障原住族的土地、文化、自然資源等權益。9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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