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歷時兩個月幾經檢討、研議,提出改善司法風紀方案,為淘汰不適任法官,將對法官進行地區性的全面評鑑,希望能在法官法立法前,發揮評鑑作用,以獎優汰劣,待法官法施行後,可順利延續接軌。
而為終結「萬年庭長」的怪現象,司法院決定建立庭長職期審查制度,重新檢討庭長、審判長遴選、任期與退場機制,將加強上級審對下級審的考核,成立確定裁判書類審查制度,加強查核改善法官問案態度、開庭逾時及遲延交付裁判原本等情形,預計年底前就能實施。
(資料來源:2010年9月11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