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未清致路人受傷,獲國賠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10 月 18, 2010 | 本會消息 葉姓婦人在行經台北市天母西路時,因地面殘留廚餘袋的油水而滑倒,造成左腿骨折。台北市國賠事件處理委員會決議,因清潔隊員已到場處理,但由於周圍警示設備不足,致民眾誤解而滑倒,判賠近六萬七千元,這也是北市首件廚餘未清使人受傷的國賠案例。 台北市法規會指出,環保局按表定時間清運垃圾、清掃馬路,對於不特定時間掉落的垃圾、砂石,本無須負賠償責任,不過,該案是因清潔隊員已到場,但警示設施欠缺,因而判環保局賠償,環保局也與葉姓婦人達成協議,賠償近六萬七千元。 (資料來源:2010年10月15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