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蘇花公路罹難的大陸觀光客是否適用國賠,引發各界關注,法務部長曾勇夫對此表示,從相關法律觀點來看,並無陸客不能適用國賠的規定,但還是要基於平等互惠原則來決定。不過,交通部公路總局長吳盟分強調,這是「天災」,雖未言明不符國賠條件,但未來國賠後續恐難協議。
曾勇夫在行政院會記者會中表示,蘇花公路發生意外至今,尚無任何罹難或失蹤的大陸觀光客家屬提出國賠要求。據法務部研究,國賠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未明確規定大陸來台人士能否申請國賠,既無「不能提出國賠申請」的規定,似乎應可提出,但他也強調這是法務部初步研究,尚未定案。
雖相關法律未排除,但依國賠法及法務部對國賠法的解釋,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外國若給予台灣人民國賠待遇,外國人在台發生事故,可依法申請國賠,即若台灣民眾赴大陸觀光時發生事故,大陸是否同樣給予國賠而定。
(資料來源:2010年11月5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