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尚未給予代理孕母合法地位,但許多不孕症夫妻求子若渴,彰化縣員林鎮羅姓男子看到其中的龐大商機,前往泰國、柬埔寨成立人工生殖仲介公司,利用「優生代孕網」,為國內不孕夫妻或同性戀者仲介代理孕母或卵子、精子,四個月內仲介九起案件,進帳七百多萬元。
彰化地檢署依羅依違反人工生殖法起訴,求刑二年及併科四十萬元罰金,同案被告還包括二名員工陳佩雯及蔡坤哲,分別遭求刑一年二個月及一年。
向該公司申請代理孕母的民眾中,有五對夫妻為了將嬰兒合法帶回國內,涉嫌偽造文書而被處以緩起訴,須分別繳交五萬元至十萬元罰金。
雖然「優生代孕網」已遭檢調單位查獲、起訴,但其仍然持續經營中,強調是泰國合法立案公司,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表示將持續監控。
(資料來源:2010年11月24日自由時報)